媽的!這算什麼東西啊!

剛剛發現這篇文章

令人懷念的 – 小叮噹 ( Doraemon)
小叮噹 ; 很多人說正確說法應該叫做 Doraemon,對啊,我也知道。但是,我兒時的稱法就叫做「小叮噹」,我也知道應該更正,但是,「小叮噹」這個名詞對跟我同個年代的人來說,還是比「Doraemon」來得親近些,畢竟,那個年代,大家都稱他為「小叮噹」。

註:所以呢,「名稱衛道人士」們,可以省省吧,不要來跟我吵這個名稱問題,因為,再怎麼吵也沒辦法改變「小叮噹」這個名詞在7年級生當中那種親切感!況且,這不是今天文章的重點!我把壞話說在前面,這篇的留言,有人要跟我吵名稱問題的話,我會直接砍留言!

這幾天,黑米書籤上出現了「多啦 A 夢」群組,熊熊拉起了我對小叮噹的回憶。。。
馬上去弄了小叮噹的 DVD 來看。。。 嘩~ 那種兒時的回憶統統回來了~

小時候,我最愛去錄影帶店租小叮噹卡通回來看了。放假,或者考試考完,總要跟我媽吵著要去租小叮噹錄影帶來看。小叮噹的漫畫,更是翻到爛掉了還要抓起來翻兩下才會爽。就算故事劇情看過了,拿起來看,還是一樣的好笑,一樣的好看!

每次看到大雄(Nobita)被欺負之後,就要找小叮噹要法寶,然後再因為玩法寶玩過頭之後,又捅出其他漏子。雖然故事劇情大概就差不多這樣,偏偏,就是愛看到不行。小叮噹的八寶袋又總是拿出一些天馬行空的超有趣法寶。。。 啊,那種兒時的童趣。。。

真是令人懷念啊~很久沒有看小叮噹了,今天突然有得看,那種塵封已久的童心就這樣引爆出來。。。

一部份因為劇情感人,一部份是小叮噹令人勾起許多過往童年的回憶。。。

小叮噹,一樣是如此的歷久彌新,一個單純卻有包含著豐富童真的卡通,竟能如此牽動著我的心。
一個卡通,代表著不同時期的我,而小叮噹代表著我最久遠,最純真的那個年代。。。

啊~ 我是多麼的懷念小叮噹呀!
那種心情,就好像珍藏的 50 年 Single Malt Wisky 放在那而越陳越香,偶爾拿出來淺嘗小酌一下。斟一小杯,酒香裊裊,餘香漫漫,令人回味許久,深深無法自拔。

啊~ 令人多麼懷念的小叮噹啊~

小叮噹。。。mm 那個主題曲到現在還會是可以隨口哼出個幾個音節。

小叮噹,出現在當年幾乎沒有版權概念的年代。

小叮噹,ㄟ~不知道現在10年級的小朋友會不會跟以前的7年級生一樣迷戀小叮噹。『多啦ㄟ夢』這四個字永遠比不上『小叮噹』那樣的好唸、那樣的明瞭與那樣的充滿回憶

出處

我原本寫的 令人懷念的 – 小叮噹 ( Doraemon)

媽的,連原作者是誰也都沒有寫,隨便 link 一下,我的原文幾乎照抄然後自己加個幾行而已,這算什麼東西啊!

沒關係,我已經拍了 screen capture 同時也 PDF 保存了。這已經違反著作權了!大家評評理吧!順便來去問問祥哥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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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thoughts on “媽的!這算什麼東西啊!”

  1. 阿先生:
    這樣是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,除了侵害阿先生的著作財產權外,也侵害了阿先生的著作人格權。
    這位仁兄可能得去看看著作權法第91條及第93條。

    阿先生可以去這位仁兄部落格留話或是由我收到黑米讓大家評評理
    當然也可以直接告知BSP請其處理
    最不爽的方法就是直接提起告訴…

  2. 我會先去留言限期一個星期移除這篇文章,否則提告 BSP。
    很不爽耶!直接照抄,還偷偷修改我的文字,弄得好像自己的東西一樣!
    而且,就算上面標題 link 回我的部落格,在完全沒有告知,也沒有註明出處的情況下,令人火大!

    還好我的 WordPress 有掃到這個 link back。。。總之,這種網路小強的行為,令人非常非常非常火大!

    收到黑米,只會讓大家去幫他衝流量!這讓人更不爽!

  3. 如果對方為非營利單位,一般來說我看之前網路上的類似案例,
    都是先留言要求對方撤架or道歉加上Link出處…,除非對方不理才會提出告訴,
    (換個角度想,代表阿西摩文章夠深度才有人想偷哩!!,當然這是不對的行為)
    另外一提,阿西摩版面好像換了是吧!! 很不錯 感覺好像是 Web2.0一樣可以自己拉版面…很有意思,但 似乎只是好玩性質是吧~..因為下次再連你網頁式又回到初始狀態 🙂

  4. @timk:
    其實,我實在很想給他回。。。

    擅自修改原文,還照貼,弄得好像自己的,然後標題「link」回我的部落格!?
    這樣叫做有「註明」喔!?

    「要偷吃,也請擦嘴巴。」

  5. @SHINGHUNG :
    沒關係,我口氣也不是很好。。。

    因為我實在太生氣了!寫的文章被對岸同胞盜用,人家好歹還會給我貼上「作者:阿西摩」,雖然他們在那邊相互貼來貼去,同一篇文章可以同時好幾個不同網站傳來傳去。這我都還好,雖然統統沒有通知我,但是,好歹人家寫上「作者:阿西摩」

    問題是,這一篇,他媽的連原作者是誰都沒寫,甚至,我原本寫「六年級生」還給我改成「七年級生」一付整篇文章他寫的一樣勒~

    這點讓我最火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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