口氣,學校根本不會教你的事情。

推特上,推友們今天討論著一位網路知名人士今天發表的一篇訴苦文。對於這件事情,我是有一些想法,但是,我想我不是當事人,不是什麼達官貴人,也不是什麼德高望重的人物,所以,我怎麼想不重要,也根本的輪不到我廢話。人家好歹從 1997 年就開始玩網路算算也十年了,我不過跟很多網路重度使用者一樣 1991 甚至更早的年代才開始玩 BBS。算了,講這幹麼,都是一些過去事情了。

然而,也因為這件事情,讓我有感而發,想說一些好像有點關聯性,可是又不太有關係的廢話。所以,

以下這些廢話,我得先申明,都是廢話!不喜者誤入,誤入的小羊們,你們乖乖唷~ 不然我這個大野狼會啃掉骨頭也不留渣!

其實,一個人在外國打拼不是什麼件容易的事情。就算到了小有年紀,人家說那個「而立」的年代,還是發覺自己真是 TMD 嫩!很多的事情不懂,講白了,就是我到現在還是覺得我根本的不懂待人處事。這部份原因無非是學校沒教過,而之前的工作也沒機會讓我磨練一下。認識我的朋友大概都知道,我曾經是那個人人嘴裡尊稱,心裡暗幹到不行的「工程師」。為甚麼要說「人人嘴裡尊稱,心裡暗幹到不行」呢?很簡單啊,得罪了工程師,你就什麼東西都沒得用,要不就是問題一大堆的程式!再加上工程師絕大多數有很多莫名其妙的怪癖,穿著很鹺,卻又自我滿意度很高!同時絕大多數的工程師都有某種程度的「宅」度,開玩笑,不「宅」哪有可能坐在電腦前面猛拼,還偶而癡笑的望著電腦流口水勒!

就是在這種被人寵壞的環境下工作,雖然也不是有多寵啦,通常都是被客戶,或者上級壓榨著狂加班等等之類的日子。然而,在這種工作環境下,真正與「人類」接觸的時間不多,就算有接觸一切都是公事公辦,白紙黑字,或者只是一堆 email 而已。你不需要太去注意什麼「交關」之類的討好語言,反正事情按時做好,不要出太多皮露,通常人家就會暫時的忘記你的存在,不去找你麻煩。當你開始爬上專案管理職位的時候,才要開始學會怎麼「搓湯圓」。雖然,我的職位也到了需要「搓湯圓」的程度,只是,這種「搓湯圓」還是僅限於「B2B」層級,也就是公司對公司的搓湯圓。這種「搓湯圓」沒搓好的話,當然就是你的人頭要小心了。不過沒關係,通常這種事情發生的機率不高,在你根本還沒鹺到稿雜之前,你的上級長官可能已經跟客戶出去喝個小酒,吃點魚翅鮑魚之類把事情都搞定了,你頂多只是形式上的活動兩下而已。

好,講了這麼多廢話要幹麼呢?很簡單,就是要說明,我是一個不懂人際關係,不會說話的笨蛋!然而,笨蛋還是得過日子,還是得在一個好像有點熟悉卻又有點陌生的國度裡生存。在國外的這些日子裡,或許,我是處於沈澱進修的心態在過日子。我開始摸索著我不曾了解的東西,不曾學習的事情。

而其中一件事情,也是從我在撰寫我那本第一本,也或許可能是最後一本書 – 「阿西摩的蘋果學習誌」的過程當中有相當深刻體會的事情 -「口氣」。

「口氣」這件事情到底有多玄妙呢?

我舉的活生生的例子。

上個禮拜,家裏那台笨死又有小毛病了。所以只好陪著老媽去到「笨死」的維修中心。我先到了零件部門詢問「Touch-up paint」的價格,因為家裏那台笨死掉了一小塊油漆,而且開始輕微的生鏽了,所以得補一下。順便問問看,那個壞掉的零件該怎麼處理。而「笨死」的零件部門的人這樣的回答我:

「這個東西你去問服務部。」

老實說,當下我愣住了。心裡感覺不是很舒服,這台車好歹是「笨死」。對!Mercedes-Benz 我一直以來以為這是一個高級車的品牌,所以我會期望高級車的服務。然而,我想我真的是天真了。車子壞了就已經不會有什麼好心情了,還給我這種態度!媽的我買高級車自己買罪受嘛!接下來整個經驗就很顯然的不會好到哪裡去,因為老子不爽了,不會給你什麼好臉色,或者好口氣。

這麼說吧,你想想看當我因為車子出了小毛病,心情已經不是很爽快了,跑去問直營維修中心裡的零件部門的人員,無非是想要尋求一個解決方法。都開了笨死,也心裡早有了點底子應該不會便宜到哪裡去。如果,這個零件部的人回答的口氣稍微調整一下,像這樣:

「咦!?這東西壞了!?沒有傷著您吧?有沒有造成什麼困擾呢?關於保固與維修的部份,我沒有辦法幫您處理。不過,我可以帶您過去維修服務部,他們可以協助您。」

口氣這麼一改,雖然,我們大概都知道某種程度上是「商場話」,不過至少在我耳裡聽起來就舒坦多了。當下不會那麼的不爽,也比較有可能卸下了原本的武裝。這麼一來,大家可以比較心平氣和的把問題解決掉。

說了這麼多廢話,其實我想說得是,關於那件網路名人的事情會到今天這種田地,「口氣」這件事情或多或少也是原因之一。許多時候,說話的出發點不是什麼惡意,就是「直」了點,然而,「直腸子」對知己好友來說,是可以容忍的。然而,對於廣大的網群來說,就是一種非常危險的事情。你不知道別人怎麼想,你更不知道別人會怎麼受。一切出於無心,卻很有可能得來有意的報仇。我有著切身的感受,我曾經也是在那個某大敗家論壇上小小的囂張過的人,然而,人一「唱邱」必自爆。經歷了那一段,而後迷迷糊糊的寫了一本書。

我還深深地記得,從剛開始寫那本書的時候,興致勃勃的「自我感覺良好」的自以為很厲害的咖小,開玩笑!可以寫書了耶!多屌啊!到中途我幾度開始嚴重質疑著自己資歷,實力與能力,甚至很想停止寫作。因為我發覺,我太急於「教」而忘記了我應該要「學」。也因次,從一開始的「教學書」變成到後來的「分享誌」。原因很簡單,因為我覺得我什麼都不懂,我充其量不過就是自我摸索,自學而來,我的經驗頂多只能讓人做參考,不足以教學。為此,我特別回頭去把許多文字的口氣做了修正與調整。或許也因為這種「半吊子」的口氣,這本書沒有我當初期望那種「刷新紀錄」的豐功偉業,也讓我發覺到我必須將自己掏空,重新「學」過。而「口氣」就是我掏空之後,學的第一堂課。

當然啦,我不是那件事情的當事人,不是什麼評論觀察家,更不是什麼專家學者。所以我也不確定到底為甚麼會這樣,只是,有感而發的廢話了一下。我再次重申,這一篇一整個相當有可能都是廢話,賺了點點閱率還真是浪費了各位的頻寬。然而,螢幕前的您好歹也看到這一段話了,我非常誠心的要說「感謝您的點閱,Have a nice day, and take care!」

這就是「管你哈猴,噎滷,還是使單猴學校都沒有教你的事情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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