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後續報導」廣告沒有告訴你的事情。。。

前幾天寫了篇「廣告沒有告訴你的事情」,而當中提到了 GIZMODO 那位很愛「阿婆」的 Mitch 先生提要送 Lauren 小姐一台 17″ 蘋果手提電腦的事情,還真的有下文了!


圖原出處:Lauren De Long 個人官方網站

Gizmodo 廣大的「網友/狗仔」團還真的有人有「美國時間」去搜尋,然後查出,廣告當中那個 Lauren 小姐,其實是在加州本名叫做:「Lauren De Long」的演員。而且,因為拍攝了這支廣告之前有簽了「NDA」(所謂的「封口合約」)所以,Lauren 小姐無法接受 Mitch 的好意,也不能公開表示任何 PC vs Mac 的言論。

唉呀呀!

我歸納出下列幾個想法:

微軟實在太不了解「網路文化」了!現在的消費者,可是非常聰明,非常包打聽的!想要用這種「演戲廣告」來呼弄大家的話,省省吧!咱們的網眾可是不會輸「狗仔」隊的!甚至說,有些根本就是本行就是狗仔!

雖然說,這樣說可能是哪壺不提,提哪壺,但是,有太多的人對於 Windows Vista 非常的「暈倒」,也因此市場對於 Windows 7 可是抱著超高的期望與期待。我衷心的期待,與希望 Windows 7 不會「暈倒去」!祝福它!

不過,換個角度來看,如果,我是說如果喔!微軟的用意是想要搞「話題性」的話,話題是達到了。只是,確定這樣好嗎!?怎麼有種感覺好像微軟現任 CEO Steve Ballmer 說錯話被框了一樣的感覺?是說,我某位朋友的至理名言:「 Good Publicity, Bad Publicity, it’s all Publicity」。又或者就像小鄧先生說的:「不管是黑貓,或者是白貓,只要能抓到老鼠就是好貓!」好吧,如果以這種論點來看,廣告效益與廣告「笑意」確實都達到了!這樣算是成功了!

恩,最後,誠心的祝福微軟公司!加油!加油!加油!(我是很認真的!)


衍生閱讀:
Gizmodo 原文:Someone Found Microsoft’s Lauren! And She’s an Actress

廣告沒有告訴你的事情。。。

剛剛在網路衝浪的時候,無意間看到了這個短片。

<a href="http://video.msn.com/?mkt=en-US&#038;playlist=videoByUuids:uuids:0bb6a07c-c829-4562-8375-49e6693810c7&#038;showPlaylist=true&#038;from=shared" target="_new" title="Laptop Hunters $1000 – Lauren Gets an HP Pavilion">Video: Laptop Hunters $1000 – Lauren Gets an HP Pavilion</a>

看完之後,當下第一個反應就是這則廣告還真是「課本裡的標準案例」 XD
廣告的用意,無非是要把一些訊息傳遞出去,或者製造一些話題。這則廣告無非就是想要告訴大家「PC 很便宜」,「PC 選擇很多」這樣的話語。然而,廣告這種東西,看看就好,聽聽就好。

就像,我們常常看到一些廣告會跟你說,某某廠牌的車子很安全,故障率低之類的話,這些聽聽就好,看看就好。我家以前有台 Volvo 大家都知道 volvo 超粗勇,超耐撞的。可是,廣告不會告訴你,Volvo 的車維修費很高,而且因為車身很笨重,油耗也是嚇死人,也不會有人告訴你,當年那台 Volvo 760 還會爆衝勒!

Read more